文书拟写议案
文书拟写一一议案的写法 一、议案的含义、特点和类型 一)议案的含义 议案是行政
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议案的功能给予下列定义。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
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提 请审议事项。 这个定
义是比较狭窄的,制作主体限于各级政府。在公文的实际运作中,议案的使用范 围要大
于上述限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 “全国人民 代
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
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
权范 围内的议案。一个代表团或者 30 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
于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 “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举 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和代表(有三人以上
附 议) ,都可以提出 议案。”这些显然超出了国务院办公厅的职权范围,在《办法》中
不可能给予表达。所以, 《办法》中对议案所下的定义,仅限于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及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