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院 办
各相关科室、职能部门:
为提高医院行政及医疗管理质量,强化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加强临床科室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及院长行政查房质量,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1: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
院长行政查房相关管理规定
一、查房时间:每周四下午14:30 约2个小时进行行政检查
参加人员:主持人:行政院长或院长办公室主任。参与部门:院长(行政、业务)、经营部、医务科、院办、护理部、总务科等。
查房程序:
查房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分别汇报科内工作情况。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要求介绍预查情况。
院领导针对反馈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四、行政查房汇总报告内容及要求:
概括:在管理与督促指导为出发点,促进基层管理、提升基层服务、带动基层工作效率。每周院长组织行政查房,针对各部门组织工作开展状况,临床及科室存在的问题及需要院领导帮助解决。
2、职能:
院长(主持):负责对行政查房的明确分工布置,问题安排监督落实。
院长办公室:提前通知查房科室准备工作,组织查房工作,做文字记录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