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房地产金融机制的启示
美国的住宅金融机制是在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下发展成熟起来的,其成功的运作模式在弱化和规避住房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借鉴美国的经验,对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启动我国的住房消费有着重要意义。
一、美国的住房金融机制的构成
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居民的住房自有率大幅提高,跟它高度发达的住房抵押贷款机制是密切相关的。住房抵押贷款是购房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来支付该住房的购房款的一种住房金融类型,主要包括三个主体:放款人、购买人以及从事抵押贷款交易的机构。在这种机制下,相应地形成了美国住宅金融的一级市尝二级市场和住房抵押保险市常自1965年美国家庭住房自有率就达到63.0%,至2001年达到67.8% (资料来源:美国国家统计局)。
1.丰富的资金来源(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直接发放贷款的市场,由集蓄贷款协会、商业银行、互助储蓄银行、人寿保险公司、抵押银行等构成。
表1 未清偿抵押贷款来源(1960~1981年) 单位:亿美元
储蓄
互助
商业
人寿
政府
年份
贷款
储蓄
保险
支持
其他
总计
协会
银行
银行
公司
机构
1960
55.4
20.6
19.2
24.9
7.1
14.7
141.9
1965
94.2
33.8
30.4
29.6
6.6
25.9
220.5
1970
124.5
42.1
42.3
26.8
24.7
37
297.4
1975
223.9
50
77
17.6
66
47.6
482.1
1978
356.1
63.3
129.2
14.4
119.6
70.9
753.5
1981
433.1
68.2
170
17.2
209.7
140.3
1038.5
资料来源:美国国家统计局
储蓄贷款协会大多是地方所有的私营机构,吸收个人存款,然后发放长期贷款,主要用于房屋建造、购买、修缮。商业银行除了直接向消费者发放住房信贷外,还向有关的经销商购买抵押贷款票据。人寿保险公司中向房地产公司提供贷款,把它作为一种投资形式,以适应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更好地调节所持有的有价证券的价值。政府支持机构的贷款主要满足消费信贷短缺的农村和小城市的退伍军人的要求。抵押银行通过向商业银行借款来发放贷款,其借贷的利息差为仓储利润,用来维持其放贷服务。
2.完备的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是出售抵押贷款的市场,主要由抵押贷款的保险机构和从事二级抵押市场交易的机构组成。二级市场的运作使一级市场有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现在,全美国的二级市场主要由这三家机构垄断:政府全国抵押协会、联邦全国抵押协会、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
联邦全国抵押协会(FNMA),它主要是依严格条件购买FHA和VA提供的贷款,也担负为传递证券按期支付本息提供担保的职责。
政府全国抵押协会(GNMA):它不购买抵押贷款,而是发行以抵押贷款为担保的长期证券,提供担保的机构主要是FHA和VA。
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FHLMA),它主要从储贷协会、储蓄银行、抵押银行等购买抵押贷款,然后将贷款通过抵押参与证的办法再次转让出售,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负责及时向投资者转付收到的抵押贷款的利息和本金。
3.健全的保险市场
保险市场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提供安全保证。在一级市场上,当贷款数额占所购房价的80%以上时,金融机构就必定要求借款人投保。保险不仅转移了金融机构的风险,也有利于抵押证券在二市场上的发行。
在一级市场上,联邦住房管理局(FHA)、退伍军人管理局(VA)等这样的政府担保机构,它们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保证保险。FHA的保险对象主要是购房债务支出占家庭收入29%~41%的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贷款。FHA为抵押贷款提供100%的担保,但其担保对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VA只对住房抵押贷款的部分实行担保,担保的比率视抵押贷款金额的大小而定。
在二级市场上,政府全国抵押协会(GNMA)、联邦全国抵押协会(FNMA)、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 (FHLMC)等提供担保,目的是加强FHA、VA保险的抵押贷款在二级市场的流动。
此外,还有一些私营保险机构,成为保险市场的有力补充。私营保险不只是局限于中低收入者,可以是任何具有支付能力的购房者。其理赔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贷款机构支付全部款额,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种是支付贷款额的20%~30%,让贷款机构拥有房屋产权。
表2 1993~1996年美国新增抵押贷款保险金额(单位:百万元)
年份
FHA
VA
私营保险
私营保险
的份额
1993
79131
41581
136767
53.10%
1994
91622
49474
131402
48.20%
1995
45311
23940
109625
61.30%
1996
71617
33358
126972
54.70%
二、美国住房金融机制的具体运作
图1
一级市场的运作:一级市场住房抵押贷款的核心是抵押贷款的发行银行和购房人。在抵押贷款生效前,购房人到保险公司投保,抵押贷款生效后,购房人有投保并交保费的义务,保险的受益人为抵押权人、购房人。其中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发生投保标的事故后,保险公司有优先赔偿损失的义务。银行首先受偿,在赔偿超过债务后,购房人才能受偿。
在抵押贷款中,购房人以购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换取抵押权人的贷款,购房者得到的是房屋产权证及抵押贷款的合同承诺(还本付息),付出的是资金。正常情况下,抵押人按约还本付息,到期取得房产权,银行收回本金和利息。
二级市场的运作:债券投资者,抵押贷款的发行银行以及作为中介的担保保险机构,它们同一级市场的主体抵押贷款的发行银行、购房者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市常发行银行是联系一、二级市场的纽带。
由于房地产市场与资金市场紧密相连,房地产依赖长期贷款。一级市场上如果因为银行长期缺乏信贷资金,就会造成资金紧缩,资金利率上升,相应导致借款成本上升,取得贷款变得困难,房产需求就会下降。因此,发行银行将已抵押的房地产债权让渡给抵押贷款的交易机构,这些机构在二级市场上将成千上万的债权,打包推向金融市场(即抵押贷款证券化),从金融市场吸收资金投到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发行银行。
三、从美国住房金融机制得到的启示
美国在住房金融体系中树立了“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良好典范,使住房金融体系稳步发展并日趋成熟。目前,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以成倍的速度增长,截至2002年3月,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大概有6500亿左右。但由于我国住房金融机制的不成熟,形成住房市场上强大的消费需求和有支付能力的需要相对不足的矛盾,造成我国住房消费发展缓慢。因此,我们总结了美国房地产金融机制的经验,提出一些促进我国住房金融和住房消费发展的建议:
1.政府介入住房金融市场是必要的,但必须符合市场机制的原则
政府介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干预,一种是间接干预。美国政府对房地产金融的干预则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市场体制下的,是间接干预。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