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及公文管理办法指导
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及公文管理办法指导
一、公文的基本要求
一) 格式规范
1. 纸张规格和页码: 公文应使用 A4 纸张,每页编号。页码应位
于页眉右上角。
2. 字体和字号: 公文应使用宋体字体,字号普通为小四号,标
题可适当加大字号。
3. 标题层次:公文标题应按层次分级,一级标题用一、二级标
题用二,以此类推,每一个标题应另起一行。
生 文字段落和行间距: 公文正文每段开头空两格,行间距为
1.5售。
5. 文档边距: 公文上下摆布边距均为 2. 54 厘米。
〈二) 写作规则
1. 正文结构: 公文正文应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份,其中
标题应简明扼要,能概括公文主要内容; 正文要明确表达公文意图,
条理清晰,罗辑严密; 落款应包括机关名称、文件字号、日期和署
名人等信息。
2. 语言精炼: 公文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台免使用过多的修
辞手法和文学性语言。同时,要注意使用标准的法定表述和行文习
惯,确保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3. 内容完整, 公文应包括必要的背景介绍、事实陈述、意见建
议、批复答复等内容,保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