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
毕 业 论 文
浅谈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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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制
二〇一 年 月 日
论文提纲
一、详细阐述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
1、控制环境不优
2、控制制度不完善
3、内控制度落实不够
二、简要说明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1.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流程,并为制定和评审内部控制目标提供指导。
2.内部稽核是监督控制力,可保障中小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3.全面加强、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操作风险的重要保障。
三、根据存在的现状,重点阐述内部控制的对策
1.优化控制环境
2.完善控制措施
3.抓好内控落实
浅谈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制度
【摘 要】由于农村信用社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存在控制环境不优,包括:产权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残缺,人力资源配置存在缺陷,内控措施落实困哪,内控独立性不够。控制制度不完善,包括:内控部成体系,存在控制断层,内控建设缺乏人性化,部分新产品业务操作流程过长,账务电子系统没给审计留下接口,审贷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内部制度落实不够等诸多薄弱环节。
本文通过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控制环境、完善控制措施,抓好内部控制落实等对策,从而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控制,以更好地为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保架护航。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现状,对策
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度是农村信用社的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完成农村信用社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是农村信用社拓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的根本保障。农村信用社属于高负债、高风险的行业。在构筑农村信用社安全运营的保障体系中,不仅需要人民银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更需要农村信用社的自我约束,即内部控制。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的薄弱使得单个独立且分散、弱小的农村信用社更容易受到外部的影响和冲击,因此,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 控制环境不优
1.信用社产权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残缺
由于信用社所有权人缺位,导致信用社经营管理者失去有效的监督、控制,经营管理者受自身利益进而损失信用社利益的可能性,控制行为偏离所有者的控制目标就在所难免;目前大多数信用社的法人治理框架为“三会”制度,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是信用社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监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派出机构,代表广大社员的利益,负责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信用社的经营和管理,然而由于所有权人缺位和社员监督成本过高等原因,造成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之间并没有行成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形成社员代表大会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重大事项决策权,监事会不能对理事会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事实上是理事会在操纵社员代表大会和监事会。在这种情形下,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进行有效内部控制活动是难以想象的。
2.人力资源配置存在缺陷,内控措施落实困难
信用社属于高风险行业的特性要求其内部控制活动能够覆盖各项业务经营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业务活动的每个风险控制点之间既环环相扣、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然而出于成本因素的考虑,许多信用社不是按业务风险控制点设置岗位,而要按存贷款规模定员定编,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种做法比较普遍,通常基层信用社分社只有4到5名员工,有的甚至只有3名员工。受人员数量的限制,许多基层信用社或分社没有能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在各风险环节上合理配置有关人员,致使诸如单人守库、单人临柜、单人押运、混岗操作、一人多岗、业务操作一手清的问题屡禁不止。
3.内部控制独立性不够,控制活动运转低效
内部审计做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是超然独立的。然而目前许多信用联社的内部审计部门不能监督上司,信用社主任实质上是自由人,不能有效监督同级。信用社内部各职能部门都是在信用社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做的,其各项经营行为尤其是重大行为大多是在主任的授权下开展工作的,是主任意志的直接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又如何开展工作呢?所以,内部审计部门无法在地位上实现独立,其工作范围大大受限,很难赢得威信。
㈡控制制度不完善
1.信用社内部控制不成体系
长期以来,信用社片面强调改革组织结构的重要性,忽视了内控的跟进和强化,使得信用社的改革同微观治理机制相脱离,没能从信用社的实际请况出发建立连续的内部控制,只有零星的借鉴一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信用社内部控制存在许多盲点和与实际不相协调。
2.存在控制断层的问题
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建设多集中于以普通员工为主体的内部控制建设,而其它主体的内部控制建设没有得到有效的跟进和调整,出现控制盲点和控制手段落后、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控下不控上等问题。
3.内部控制建设缺乏人性化
有些信用社领导理解内控制度片面化,认为,完善内控制度是完善各种约束制度,通常采取“堵”的方法来规范员工行为,而对正向激励机制应用很少或者不应用,既强制性政策多,鼓励性政策少,没能实现“疏”“堵”有机结合,使内部控制建设缺乏人性化,难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4.部分新产品业务操作流程过长,导致风险不易控制随着业务品种的增加,内部控制的环节也会增多,增加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是风险发生源。
5.帐务电子系统没给审计留下接口
长期以来,信用社在实施业务电算化过程中,只重视“计算机如何完成任务”方面的程序设计,而对计算机完成任务过程中,有关部门如何检查程序本息的运行各方面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开发出来的软件往往没有给审计留下接口,使审计人员无法对计算机完成任务中的数据流向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审计人员的检查活动只能是事后监督,对事中隐藏的风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6.审贷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长不得担任审贷委员会成员”这是目前商业银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通行做法。其主要目的是防止部分行长利用其特殊的身份对授信审议民主决策机制进行直接干预,出现一票同意的现象,然而这种现象在部分信用社比较常见信用社的法人代表直接参与审贷委员会,成为审贷委员会成员。由于各种利益关系的存在,造成其它成员不能发表对贷款的真实意见,或者法人代表诱导审贷委员会成员接受其个人观点,使贷款集体审批变成了个人说了算。
㈢内控制度落实不够
不论有多么完善的内控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就只能是墙上的摆设,企业内部控制的三大目标,既:遵从性目标、操作性目标、信息性目标、就不能实现,其主要表现为:
1.部分信用社人员不理解他们所执行的控制程序和措施的目标和设计意图,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忽视关键环节。比如,信用社工作人员代客户在取款凭证上签字、贷款利息收回上没有借款人签字或盖章,经办贷款业务人员代理借款人填制各种信贷档案、支票审核没有折角验印等等。
2.部分信用社人员粗心大意,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出现错误和疏忽,比如,使用重要空白凭证不销号、会计凭证八大要素填制不全、出纳现金交接不登记票面、枪支弹药不入库保管操作人员离岗时不退出操作系统和电脑口令泄密等;执行人员动机不良,利用自已在控制中的特殊权力。滥用职权,比如自批自贷、发放关系人情贷款、跨地区贷款等;由于审计人员不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导致审计人员“绕过计算机业务”对信用社进行审计,信用社联行业务、同城通兑业务、电子储蓄业务、电子代理业务等经常成为审计的盲点。
内控制度只有齐抓共管、有的放矢,才能达到预期效果。而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依赖于几个职能部门去监督管理,尽管职能部门竭尽全力也只能是顾此失彼,得不偿失,陷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境地。
二、农村信用社内控乏力的主要原因
(一)认识不到位
现阶段,一些人对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概念是陌生的,对其作用的理解也是浅显的,往往把内控制度简单理解为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装订、汇总,忽视了内控是一种机制。“重发展,轻管理;重业务、轻监控;重规模、轻效益”一直是信用社经营的痼疾,少数人也把内部控制与业务发展和效益对立以来,片面地要求内控服务业务、服从业务,或把二者关系变为从属关系,不是将内控制度作为规范经营和约束行为的手段,而是看作捆绑手脚、制约业务发展的绳索,脑子里留着“不违规就办不了大事,不冒风险就赚不了大钱”的错误观念,以致存在资产虽越来越大,不良资产却居高不下的现象。另外,许多领导对内控制度重视程度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以及还有认识上的偏差。长期以来思想上认为强化内控重点是在业务操作岗位,而对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和能力风险考虑相对较少,偏颇地认为管理者是可靠的、尽责的,从而使内控成为“控下不控上”,决策层的控制往往成为内控的“盲区”。
(二)内部控制未到位
一方面由于制度的“绝对滞后性”,固定的制度内容无法长期适应变动的发展需要;制度的“相对不完全性”,受人的素质和技术的制约,不可能对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测,所以内控制度要不断完善和提升。目前在业务经营中,内控有两大重点:结算风险和信贷风险,其中的会计系统业务监督缺乏,信贷检查岗未明确到位,以及对决策层监督等都是薄弱的环节。再如,有的岗位职责流于形式,几年不变且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另一方面是制定的内控制度未能得到切实执行,如未履行查库制度,库房钥匙未“双线平行交一接”,计算机操作密码未按期更换,信贷管理议而不决,手续不合规等等,内控仅停留在表面。拿资产风险来讲,信贷风险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点,也是最薄弱的环节,目前仍处于软约束阶段,许多机构满足于决策环节的“审贷分离”,而对贷款发生时和发生后的具体风险程度心中无数,缺乏风险评估及控制为核心的管理监控,操作中存在议事无规则、手续不合规、档案不完整等问题。
(三)监督内控缺乏效力
自控、互控防线以堵为主,表现在事中控制,属预防型;监控防线以查为主,表现在事后控制,属纠错型。实际中,第一道防线没有得到有效加强,第二道防线没有真正到位,而监督部门再大有代替前二道防线作用的事实,稽核还是以翻阅传票、检查记账规范、核算差错为主,未有突出“内控”的重点,强化内控方面发挥作用乏力。同时稽核权威性、超脱性、独立性未得到充分体现,查出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办理与处理脱节,“雷声大,雨点小”,以致许多问题“年年查,年年有,年年问题都相同”。
(四)员工素质不高,风险意识差
一线人员由于业务忙,人手紧,对制度的学习相对不够,有的还未培训就上岗,许多人在操作上沿袭传统,视其做法为正确合理。正因为管理层传达、贯彻深度不够,操作层应知应会程度不够,导致了在新操作、新制度要求下仍执行老习惯、老规定的现象。
三、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优化控制环境
1.完善信用社治理结构,再造内部控制之本
完善治理结构是构造一个能形成相互制约的组织治理框架,该框架足以保证经营者的行为能受到所有者的监控;对信用社主任的约束应是财务及资产质量结果和经营监控的统一;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可以借鉴股份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者三权分离的框架,董事会中设立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聘任和薪金由股东大会决定,信用社内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2.信用社人力资源配置必须转变观念,对绩优网点既要按业务量定岗定员、还要根据业务品种和内控需求合理配置人员,当内控风险与经营效益发生冲突时,要突出安全第一原则,以此降低经营风险,对绩劣网点根据实际情况坚决进行撤、并、迁,确保信用社各项业务风险控制点有人管、有人负责。
3.对现有县级联社内审人员实行“上挂一级、监控两级”管理,即:将现有联社内审人员一律划归市级联社,由市信用联社内审委员会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对县级信用联社及其所辖基层信用社进行不定期审计,薪金由市信用联社发放,内审人员直接对市信用联社董事会或者内审委员会负责。
4.建立一批具有竞争观念、风险观念、责任观念的经营者队伍,建立资格与类级制度,具体包括:资格资历制度、考试制度、类级制度、晋升降级制度、培训制度等,真正做到择优上岗、有序流动、合理配制;建立年薪、股权制度,将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信用社的经营实效紧密联合起来。
5.启动“人心工程”,把好教育关,引导员工自觉抵制畸形物质欲望的侵入和渗透;把好人事关,包括人员控制关、人员监督关;关心帮助员工,应加强同员工的沟通,尽量为员工排忧解难,满足员工的一些正常合理的要求,努力改善工作坏境和各级生活福利待遇,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团结和谐气氛,使员工真正感到集体的温暖和力量,珍惜已有的一切,不愿去干各类违法违规的事情,形成自律自控的良好形为规范。
6.健全民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