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初步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相关事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均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质量验收或竣工验收二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工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初步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由工区总工程师及副经理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工程部计划部安质部物设部试验室综合部部门负责人及各架子队队长技术主管参加工区相应成立初步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由工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架子队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工程师等参加第四条各级验收人员都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铁道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验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评定第五条由工区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第六条配合局指挥部竣工验收委员会对CZTZH2标段进行竣工验收三内容程序和时间第七条检验批质量验收日期变更号适应部门变更原因制作审阅批准由各架子队完成单位工程相关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架子队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第八条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工区自检评定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工区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第九条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完工后由工区自检评定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第十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工区组织竣工验收小组及其成员先行对完工的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局指挥部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局指挥部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相关章节的规定第十一条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1检验批质量验收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1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规定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四审批存档和考核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投产条件2环境保护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准予投产试运行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3建设征地使用核查发证工作完成4工程质量自验合格5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6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7竣工文件的编制做到齐全完整准确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符合铁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办档20028号文件要求达到档案验收标准第十三条际铁路CZTZH2标负责的工程全部竣工经自验合格后向局指挥部报送验收申请和有关资料由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达到验收条件时组建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初验第十四条正式验收由局指挥部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审核后组成正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第十五条检验批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第十六条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第十七条工程竣工后实行质量追踪回访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维修整改第十八条在保修期内对投诉的质量问题由工区及时派人到现场察看并由维修小组负责维修处理直至用户满意五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