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的划分
1.人力资源部: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需求状况,拟定需求计划并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审批发放,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后修订。
2.职工培训中心:依据新工人入矿情况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培训计划,培训、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供销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招标、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
4.安全监察部:将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纳入到安全管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进行日常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及时纠正不正确使用、佩戴的做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通风防突部: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请有资质的卫生部门对矿井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鉴定。
6.综合办公室:负责召集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听取基层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使用过程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或反映,有效沟通基层和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渠道。协助处理劳动防护用品在质量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7.劳动防护用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