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XXXX]138号)、《黑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施办法》(黑劳发[XXXX]14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XXXX]189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制定、计划、采购和发放管理。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为使员工在劳动生产作业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无特殊要求的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具有专项防护功能和作用,有特殊要求的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安检部门
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与贯彻执行。
2、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和发放的审批管理。
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认定。
4、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管理情况和员工使用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供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