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
是我国记得税会计的一次重大改革。由于新准则与现行制度差异较大,可以预
见新准则实施后将对企业所得税核算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2006年?月,财政部发布了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1项基本会计准则,自
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其中对企业所得税核算影响最明显也最直接的
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在充分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一所得税》的基础上,提出以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
性差异,明确要求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核算时放弃应付税款法、递延法以及利润
表值务法,采用资产负债表俩务法-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
原有关所得税处理的相关文件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一一所得税》征求意见稿以及《企业会计草度》中关于企业所
得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以下统称旧制度) 。 新准则与旧制度的主要差异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一) 计稳基础不同
旧制度从收入费用观出发强调企业收入和费用与结税收益和纳税扣除之
间的差异,主要从发生额和利润表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