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杉达学院关于对学分累计
达到留级或退学标准学生的处理意见
2007年3月27日印发 杉达内(教)[2007]第3号
根据2007年3月7日“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的精神及3月16日“教务管理专题办公会”会议提出的要求,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对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留级或退学标准的学生,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关的处理方法,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经统计,全校应退学学生为27人,其中14人为毕业班学生;应留级学生为145人,其中毕业班学生76人。
一、应留级或应退学的学生中共有90名是应届毕业生,其中约一半为浙江生源。考虑到毕业班学生已修满学制要求的年限,建议告知应留级、应退学事实,并允许学生在以下两种处理方案中选择一种:
1、按规定办理留级或退学手续;
2、暂不进行学籍处理,学生签订书面承诺书后,允许进入毕业程序,不及格课程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前考,应留级学生所有科目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达不到毕业要求者发给结业证书。应退学学生发给结业证书,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及格记。以上结业学生如申请参加毕后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