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复印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条统一、有序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需公司统一打字、复印的工作。 凡各部门专用电脑打字工作,要不列入本办法管理,可参照执行。 三.任务的承办 公司打字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簿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打字员不准私自接受打印任务。 公司复印工作由行政产负责管理,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簿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主管或自行领用复印纸复印。 公司公文打印任务按公文处理办法程序办理。 打印件打印完后应将原稿、发文拟稿单、打印件一并交行政部。 四.打字复印费用核算 打印员应将打印材料信息按部门、人员分别造册登记、统计打字、复印工作量、数量。 公司依据制定的费用开支标准表,定期核算各部门费用,并纳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 私人材料原则上不在公司打印、复印,经特批允许后,其费用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五.技术规范 打字员打字错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