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指导日常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每名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1)损害公司声誉;
(2)损害公司业务;
(3)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4)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5)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6)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及公司领导的私人事项等。
(2)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