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职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保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二)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三)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资信调查登记资料。
(四)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五)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计划。
(六)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七)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八)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九)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级。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机密级;公司的规划、销售报表(包括价格、型号等)、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开发技术与生产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二)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自行解密。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一)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负责人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二)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三)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与电脑复印软件)。
第十一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或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