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
土地增值税纳税评估
一、确定对象
2006 年 12 月,X 县奉天房地产公司向征收分局申
请对其开发的福园小区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为更好
地做好清算工作,分局于 2007 年 1 月对其进行了纳税评估。
二、评估分析
奉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共
有 24 名员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该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17 日,主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产中
介服务。2002一2006 年奉天房地产公司先后开发项目有福园
小区、大华小区、西兰路小区等,福园小区项目已全部销售
完毕。2004 年到 2006 年度出售商品房的预收帐款累计为
42196109.60 元,销售费用 138830.00 元,管理费用
11690470. 05 元,财务费用 35239. 62 元。已按"销售不动产"
税目申报缴纳了营业税 2109805. 48 元,城建税 105490. 28
元,教育费附加 63294. 16 元,土地增值税 421505. 19 元。
12 月份奉天房地产公司上报的福园小区项目土地增值
税清算自报表显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