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细则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冬季)上班时间:上午9:00—13:00 下午16:00—20:00
2、(夏季)上班时间:上午9:30—13:30 下午15:30—19:30
第二条 电子考勤打卡规定
公司实行门禁刷卡制度,员工上班、中午休息、下班均需按规定刷卡,以便计算考勤。凡月底考勤上未能反应出上下班的时间者,一律按缺勤处理。
忘打卡:如出现忘刷卡现象,需有部门主管能证明其准确上下班时间,并告知人事登记,月底行政人事部核查无误方为有效。
因公干外出办事,必须填写外出登记,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批准,部门主管/经理级人员外出需经直接上级批准。(如遇上班前直接外出或下班后无法返回需签批注明)行政人事部将统一进行核查,不能反映出正常考勤时间的,视情节以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当月累计三次忘打卡,则视为一次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则视为两次迟到/早退,依次累计。
无论任何情况下所有员工都必须亲自刷卡,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刷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即时予以记大过处分,若有两次同样行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规定
员工在规定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