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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红颜踏白骨 上传于:2024-04-15
增值税起征点新规定 增值税起征点新规定 2016-07-07 浏览;分享人: 马星舒手机 版 从2016年11月1日起 一批经济领域里的法律法规将 正式施行。包括备受关注的国家资源税改革,个体工商户条 例的出台取消了人数和身份限制,以及国内航油价格下调至 224 元/吨等一批影响民众生活的政策。 据悉,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的决定》,对营业税起征点和 增长税起征点进行修改。据悉,新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 起施行。 该《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 如下: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销售应税劳 务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 销售额 300-500 元。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 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按期 纳税的,为月营业额 5000-20000 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 营业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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