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本知识(一)
市直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医疗磁卡)须知
个人帐户(医疗磁卡)的组成
个人帐户金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具体按下列比例记入: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记入;35(含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的,按4%记入;45(含45周岁)至退休的,按4.5%记入。退休人员,7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养老金的6%记入;75岁(含75周岁)以上的按7%记入。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
一个医疗年度医疗磁卡上的金额
结算公式为:月缴费工资(养老金)×相应年龄的划入比例×12个月
医疗磁卡上的钱如何划入及划入时间
财政代发工资单位的参保人员按季度划入,每季度初第一个月月底前划入;其他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单位的参保人员每月月底前划入;不能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缴费后15日内划入。
医疗磁卡可以用于的医疗消费
个人账户上的钱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诊疗或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禁止提取现金,禁止用于购买医疗保障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