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避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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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可以从两方面入手:缩小销项税额;扩大进项税额。
一、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关键在于:
第一,销售额避税;
第二,税率避税。
利用税率避税的余地不大,在此仅阐述就销售额而言存在的避税筹划策略:
(一)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帐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二)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三)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四)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五)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六)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底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七)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八)以物换物;
(九)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十)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
(十一)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