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度出具报告要求:
国税: 除符合下列规定条件外,纳税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应按
照要求出具审核鉴定报告:
1 办理税务登记时间不足 6 个月的企业;
2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
3. 核定征收企业;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的非居民企业,
5. 年度销售收入在 200 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工业企
业;
6. 年度销售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
了.年度销售收入不足 50 万元以下的服务类企业。
地税出报告范围:
@@ 〈一) 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
总局令第 13 号) 规定,在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时,需要附送
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事项;
@@ 〈二) 纳税人发生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
核事项,
人@ 〈三) 企业发生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
需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
@ 〈四)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事项;
@@ (五)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股权投资发
生、持有、收回等环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