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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鉴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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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缠 上传于:2024-05-04
2010 年度出具报告要求: 国税: 除符合下列规定条件外,纳税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应按 照要求出具审核鉴定报告: 1 办理税务登记时间不足 6 个月的企业; 2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 3. 核定征收企业;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的非居民企业, 5. 年度销售收入在 200 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工业企 业; 6. 年度销售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 了.年度销售收入不足 50 万元以下的服务类企业。 地税出报告范围: @@ 〈一) 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 总局令第 13 号) 规定,在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时,需要附送 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事项; @@ 〈二) 纳税人发生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审 核事项, 人@ 〈三) 企业发生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 需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 @ 〈四)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事项; @@ (五)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股权投资发 生、持有、收回等环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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