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前 言
为加强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幷按照规定进行。
一、装修申请手续
(一)业户向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 由业户填写《 装修申请表》交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同时附交以下资料:
*装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防火设施更动,须有市消防局批文或准许施工的临时手续;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建筑格局,须有市规划局批文;
*客服中心将安排物业专业人员会同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对户内二次验房(闭水试验、宽带、有线电视、电话、室内对讲),签署《通水通电试验单》,二次验房结束后可办理装修申请手;(给水系统的打压试验和采暖系统的打压试验由装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测)
2. 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幷给予答复;如不批准,将作出具体说明;如予批准,则发给《装修施工许可证》。业户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装修单位应作为第三方会签,保证遵守一切有关装修规定,由客户服务部进行审核。一式二份,各自留存备查。
(二)施工单位向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
2.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装修违约赔偿保证金 元,
3.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缴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填报施工人员名单并交纳1寸照片1张。
4.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办理出入证工本费(每张 元)和押金(每人 元)
5.客户服务部验证、核实人数,发给施工人员出入证(每卡一人,不得转借),完工时应全部证件收还、注销。
二、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出入物业小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准入内。
(二)施工人员只能按装修电梯使用方法规定乘用。
1. 施工人员如确定装修工作时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经由房屋业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幷应持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的有关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窜户。
3.施工人员应遵守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工作作出的一切规定,幷接受安保人员的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4.施工队(或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教育:
*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殴斗,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禁止随地便溺;
*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晒衣物;
*不准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幷禁止吸烟;
*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管理员要求之时向物业管理处出示。
5. 应急处理
如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水淹、煤气泄漏、火警或民工殴斗等),现场人员应做到:
*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尽快通知物业事务部保安人员或管理处前来处理。
*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现场。
三、材料管理规定
(一)、装修材料、装修废料出入小区,必须接受检查,是否有违章材料进场,幷在物业事务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运行。
(二)、业户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联系联系客户服务部,以便妥善安排电梯(二期)和提供配合服务。
(三)、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进业户的单元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
(四)、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等部位妥加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大理石地面上拖拉;严禁超高对象进入电梯轿厢。
(五)、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有序,并应远离走道口、电梯厅(二期)等公共信道,不得侵占任何公用部位。
(六)、如装修材料的数量较大时,应设定专门区域作为堆放处,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配置有效灭火机,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七)、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尽快搬离现场,搬离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各事项。
(八)、装修废料按物业要求对方指定地点,并做好防尘处理,同时按照物业要求及时外运。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二)、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照核定的项目和具体要求进行装修,规范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超越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违章施工。
(三)、要认真处理厨房与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
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四)、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室内管弄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五)、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管插入统-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六)、对装璜垃圾要及时清理,袋装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不得将水泥浆、碎砖、砂石、油漆、溶剂、硬件物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走廊、电梯厅和楼梯走道堆放材料、工具或垃圾以免堵住信道;
(八)、不得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不得向外抛垃圾;
(九)、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电话线、宽带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十)、装修过程中使用电锯、电刨、电锤等大功率设备时,要注意每户的额定最大功率
及最大电流和安全使用,以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
(十一)、施工人员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应办理停车手续,停放在指定地点,运货车在卸下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在小区内停泊。
(十二)、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及因施工对房屋造成的损害均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十三)为确保物业小区的美好环境及业主的居住安全,物业管理处禁止有以下行为发生,如有以下行为发生,出现的一切后果与物业和开发商无关,由业主负责。
1.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2.擅自利用其它装饰材料改变外墙装饰面,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3.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改变外门窗的规格、类型、颜色,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4.擅自拆改给排水系统管道、采暖系统管道、供电系统、屋面防水隔热层;不得随意凿动卫生间地面,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5.擅自安装升出阳台外的晒衣架(包括伸缩衣架)和花架,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6.擅自封闭阳台和顶层平台,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7.偷用公共部位水、电,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8.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至小区项目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9.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10.所有煤气表管的施工必须由煤气公司进行,若是业主擅自移动、封闭、改装煤气管,私接煤气表,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11.侵占绿地、损毁绿化或围护设施,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12.破坏、污染水环境,侵占、损毁小区河道及其设施,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13.在花园、庭院或其它场地进行搭建,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14.擅自安装防盗窗、防盗栅,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15.擅自安装空调室外机架,若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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