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码
份 号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 公司文件
渝机电控[2011] 128 号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 公司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公文报送
有关问题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所属企业公文报送工作,建立高效、
简洁、规范的办文程序,适应集团“321 战略”的需要,现
将企业公文报送有关问题再次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不得越级报送公文
1、集团所属单位原则上不得直接向市国资委报送公文。
确需请示的事项,均由集团向市国资委转报。机电股份公司
所属企业需向市国资委报送的公文,需先报机电股份转呈集
团后再上报市国资委。
2 、和集团及集团所属企业原则上不得直接向市委、市下
府报送公文,确需要请示市委、市政府的事项,均由集团向
| 市国次委或有关市级部门报文,再由市国资委或有关市级部
门转报。
二、严禁公文多头报送
| 。 为便于公文规范流转,集团所属企业单位报文时,主
送单位不能多投,也不宣向集团领导和有关部(室 ) 报送
应向集团报送并归口集团办公室受理, 集团办公室按业务
归口分送集团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后再报分管领导、 主管
领导.
三、 公文需一事一报
| 集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