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排版字体要求以及印制要求
文 头:文头通称为“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发文机关之下4㎝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即156mm。
发文字号:眉工商丹〔2012〕 号 用三号仿宋字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用3号仿宋字,在红色反线上10㎜处居中排布;“〔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用3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标 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方正小标宋简体, 二号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正 文:主送机关名称下l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仿宋,三号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黑体字;成文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附 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3号仿字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