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序次语不规范
序次语,是指标示内容先后的话语和数字,通常情况下
序次语分两大类,一类是汉语的表达方法,一类是汉字数字
加阿拉伯数字或拉丁字母的表达方法-
汉语的表达方法,适用于层次和序次较少较简单的情况。
如:
“<第一,… 3; 第二,… 3 第三,”
“首先,……; 其次,……; 再次,……; 最后…
“一是,……; 二是,……; 三是,……
“<甲,忆丙7
这五套序次语是各自独立的,使用时要严格区分,不可
混用。采用前三套序次语常见错误有两种:
一种是序次语混用.。 例如:“第一,……3; 其次,……”,
“其一,…3 第二,……9 “首先,…3 其次,
另一种是“第"“其”字头序次语,或者“首先" “其次”
“最后”等做序次语时,其后的标点使用不当,将序次语后
的逗号误用为顿号。
汉字数字加阿拉伯数字的表过方法,适用于层次和序次
较多的情况,但在使用中应注意序次语的层次和标点符号的
标法。即: 第一层是带有上顿号的汉字数字,第二层是带括号
的汉字数字,第三层是带下脚点的阿拉伯数字,第四层是带
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如:
一、 (黑体三号)
(一) ………e (楼体GB2312 三号)
1.…和(仿宋6B2312 三号)
(1) ………… (仿宋6B2312 三号)
采用这这种表达方法常见错误有两种: 一种是用不带括
号的阿拉伯数字做次序语时, 其后用顿号. 例如: “1、……?
按照规定必须用下脚点。另一种是加括号的序次语后面加顿
号或逗号. 例如: “( 一) 1)或人一)
“1),……”等。 按照规定,加括号的序次语后面束用任
何点号。
不过,这是序次语的一般顺序和用法,具体可根据文稿
的具体情况选择从某一层序次语开始,选定之后应顺着该序
次语的层次向下标示。 使用较低层次的序次语之后不能再使
用层次更高的序次语, 但可以根据需要省去中间的层次,如:
“一、”后直接用“1. ”。
五、不遵守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党政机关行文中必须遵循和执行的行为规
范,主要包括坚持公文处理原则、正确处理行文关系,准确
把握行文方向,以恰当的行文方式行文等,是公文处理中非
常重要、最具实质性的内容。与之相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
种。
一是越级行文。 行文关系应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
定,一般不能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
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二是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虽然关于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