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网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中国科协网信息管理水平,规范信息审核流程,提高信息时效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科协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国科协网是中国科协系统政务信息互联网传播的主要平台,应全面、及时反映中国科协系统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信息。
第三条 中国科协网由中国科协办公厅主办。中国科协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并且负责中国科协网的信息采集、编辑、制作、上传。
第二章 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
第四条 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是指在中国科协网上反映科协系统政务工作及其相关事务的情况、资料和数据。
第五条 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管理原则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高效、全面准确;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第六条 中国科协办公厅是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导建立政务信息管理机制,协调政务信息工作相关事务,对中国科协网政务信息进行评估、监察和考核。
第七条 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信息的审核工作。实行“谁签发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