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 家具品牌推广机制更好地规范市场运转,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经营许可
1、甲方同意乙方在 设立 公司
品牌松本家具产品代理。
二、双方权力
1、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期内享有 品牌经营权并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自主经营,享有该产品在规定地区宣传、推广及销售以,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经营仿制甲方产品,不得将结算单、合同及附件等非宣传用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货物交接
1、乙方订货及货物变更,一切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回传乙方才有效。
2、乙方定做产品需预付货款,且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和价格提货,如果乙方因故取消该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应自行承担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及所有运输的相关费用。
四、销售数量
1、乙方为地区总代理必须每月提货 万元,每年共提货 万元方可认定为地区总代理。年累计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