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造纸厂系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厂本纳税年度有关资料如
下:
(1) 主营业务收入 8800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 S100 万元。
《2) 其他业务收入 400 万元,其他业务成本 320 万元。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8 万元。
(4) 管理费用 450 万元,其中: 业务招待费 50 万元,新技
术研究开发费 200 万元。
(5) 销售费用 355 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300 万
元。
(6) 财务费用账户借方余额 16 万元。该账户贷方记载: 存
款利息收入 5 万元;借方记载: 手续费支出 1万元,借款利
息支出 20 万元。企业借款情况是:本年初向银行借款 100
万元,年利率 6%; 年初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 140 万元,年
利率 10%, 两项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年底尚未归还。
(7) 营业外收入 250 万元,其中: 出售专利技术的净收益
210 万元,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确认收益 40 万元〈提示: 该项税法不确认为应税收入)。
《8) 营业外支出 453 万元,其中: 税收澡纳金 3 万元,通
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