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农村4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年月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和规范22农村4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维护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管理办法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11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会计档案是本行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记录和重要史料是会计检查和事后查考的依据是金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本行在各种会计业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均属会计档案有关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管理和会计制度办法以及财务工作方面的请示报告批复会计检查资料等文件材料列入文书档案管理第三条支行直属分理处下同略应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档案法规和办法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档案管理细则做到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阅切实防止会计档案毁损散失泄密本行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会计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第二章会计档案的保管2第四条总部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支行的会计档案由委派会计负责保管分理处的会计档案由支行统一保管接受上级单位和本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总部和支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