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按照新的会计准则
会计上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注:可对比满足收入的5个条件理解,即1.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2.不再继续管理和控制 3.能可靠计量收入金额 4.能流入经济利益 5.能可靠计量成本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