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房屋及场地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的办公房及场地,面积 平方米,用于乙方办公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三条 租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标准为: 元/年,即甲方免费出租。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从事的经营范围进行监督,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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