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条 支付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租赁期间,对于房屋外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甲方应履行外部协作单位的管护义务,若因此造成乙方财产等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出租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出租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甲方保证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7、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8、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9、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等);
10、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1、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其他约定: 无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属正常损耗的除外),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20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的水、电费;
6、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7、乙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须经甲方同意;
8、其它约定: 无 。
第九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