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思路分析
一、引言
普惠金融就是支持弱势的金融。在我国,受长期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村相比城市是弱势的,农业跟工业相比是弱势的,农民相比城里的多数人是弱势的。因此,农村是普惠金融的重点所在地。三农问题是普惠金融的重点,解决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的逆流问题,极有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将在对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现状、效果和思路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下一步的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现状,从经济协调发展的均衡性目标出发,提出完善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议。
二、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普惠金融就是支持弱势的金融。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效果显著,学者们也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和制度创新情况进行了不断梳理和完善,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国际上对普惠型金融体系的定义是,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来提供金融服务的体系,尤其是要为那些金融体系现在还没有覆盖到的穷人,或者是社会低收入阶层提供服务。
不过,我国现在的农村金融体系离这种普惠型的金融体系还有很大的距离。目前,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是对农业龙头企业、粮棉收购企业以及一些资质比较好的私营企业提供资金,农村信用社主要是给有抵押、有担保的农户以及一些企业提供贷款。可以看出,缺乏抵押品、难以获得担保的大量小农户和小企业是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服务的,这反映了我国农村普惠金融还存在很大的问题。
三、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行在为农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农村政策金融功能不健全,中长期政策性信贷投入严重不足,农村信用社发展不平衡,法人治理有效性不足、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能力薄弱等问题仍然突出,信用社脱农倾向明显,邮政储蓄功能单一,吸收的存款极少用于支持农村,保险公司缺乏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低,贷款风险集中于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不足。
其次,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适合农村。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涉足微型金融服务业。现有的各类小额信贷机构资金来源有限,可持续性差,大量缺乏抵押品又难以找到担保方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再次,涉农金融业务的引导与激励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三农金融服务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客观上与金融的商业化运作存在一定的矛盾。如何发挥国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延伸和发展对农村的金融服务,还没有破题。
虽然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进行了很多的创新,但进展缓慢的。根源就是我们试图按照来发展城市金融的思路推进农村的金融改革。农业经营受自然和市场影响具有高风险性,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运作存在高风险性。因此,农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根据农业的特点和农民的需要,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四、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思路分析
一是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总体原则,全面深化内部各项改革,完善农村政策性金融,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产权明晰的社区性农村金融机构,维护和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的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