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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在你的眉间 上传于:2024-04-02
金融企业所得税涉税业务解读 张玉林 整理 金融企业是指以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所谓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等(金融资料\银行中间业务)它主要是通过向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来实现利润。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 第一讲 收入额的确定 金融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 续费收入、贴现利息收入、证券发行差价收入、证券自营差价收入、买入返售证 券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垫 的工本费、代邮电部门收取的邮电费。(注:在计算营业税时,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何扣除。) 注:几个名词:1、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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