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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SRSE
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
《一)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交医疗保险费,2、参保人按规定到定
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
保险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费用:; 3、符合异地就医条|
件,并办理了有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 参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未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2、因故意自伤或
因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3、属其他责任人应承担责任的,4、出国或赴|
港、澳、台地区期间进行治疗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自费的。
二、医疗保险待遇
5一) 门诊医疗待遇。被保险人患病门诊治疗费用〈包括定点药店购药)
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由被保险人|
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等组成。个人帐户资金的本金和
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二) 住院医疗待遇。现行起付标准;一级医院 300 元,二级医院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