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浅析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所得税政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为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鼓励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改造,通过政府补助的形式向企业提供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等研发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国家为保证企业能有效利用好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前后出台了财税[2009]87号和财税[2011]70号有关企业所得税特殊政策的文件。那么针对两个文件中提到的不征税收入,如何理解其税收政策的优惠之处,本文希望通过数据比较的方式清晰地说明其内在的原理,并在原理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企业如何利用该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关键词: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一、引文   笔者比较了《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和《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两个文件,文件基本内涵一致,不同之处只是文件适用的时间范围不同。   (一)相同点。若企业在满足三个条件下,就可以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资金认定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同时上述不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