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程序
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 日期: 2019 年 08 月 01 日
政策编号: HR-002 取代:
婚假,产检假,产假,哺乳假,陪护假和流产假
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结婚、产检、生育哺乳、陪护和流产休假期间的福利。
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深圳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满 22 周岁,女性满 20 周岁。
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享有连续 10 天(日历天)有薪婚假。再婚员工可申请 10 天(日历天)的带薪婚假。
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日十二个月内申请并一次性休完,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休婚假。婚假不予保留或以现金补偿:
提交婚假申请时应附上有效结婚证明(结婚证)。
产假/产前假/产前检查:
在公司工作的女性员工,享有现行政府条例所规定的连续 128 天(日历天)的带薪产假。其构成为预产期前 15 天,产后 113 天。
剖腹产可另外享有 15 个日历天的产假。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产假期间工资为本人月度全额工资的 100%,不包含提成和其他补贴。若月薪低于生育津贴,则按照月薪发放,若月薪高于生育津贴,则发放高于生育津贴部分;剩余部分待生育津贴报销后,再一次性发放至员工。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已婚女性享有每天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休完,不得累计计算。
申请产假须提交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产前检查须在提交了区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视为带薪公假。关于产前例行检查假期的申请请参照下列政策执行:
孕 28 周以前: 每月一次, 每次不得超过一天;
孕 28-36 周: 每两周一次,每次不得超过一天;
孕 36 周以后: 每周一次,每次不得超过一天。
任何不包括在上述所列之内的特殊检查应递交区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获得批准。、
生育陪护假:
在本公司符合政策的男性员工在其配偶生产的月份或次月享有15 个日历天的带薪假。此假不得保留也不得以现金补偿。员工凭婴儿出生证明方可申请该假期。如条例与本地相关条款有不同之处,请参照本地政府相关条款。
流产假:
在本公司的已婚女性享有一次带薪流产假。
女员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包含 4 个月),享受 15 天(日历天)流产假;怀孕超过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日历天)流产假;超出的的天数将被作为病假处理。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