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则与目的
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采购、发放、使用和考核管理。
2.0、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
2.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0、术语和定义
3.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工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以及保护女职工的措施等。
4.0、应用范围
4.1、本工作标准适用公司所有劳保用品的申购、发放、使用的管理。
5.0、职责与权限
5.1、采购组: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5.2、物控组:负责劳保用品的保存与发放;
5.3、行政课:制定《劳保保护用品标准配置表》;
6.0、管理内容及要求
6.1、劳保用品的分类
6.1.1、公用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个人。
6.1.2、个个劳保用品:按岗位和人员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
6.1.3、消耗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随着使用的次数面减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
6.1.4、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渐降低的,如手套、口罩类。此类物品的使用寿命与使用环境、使用次数、个人的使用习惯以及保养、爱惜程度密切相关。
6.1.5、特种劳保用品:安全帽、防尘口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电绝缘鞋、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6.2、本公司常用的劳保用品包括:肥皂、洗衣粉、工作服、劳保鞋、手套、口罩、耳塞、安全帽、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电绝缘鞋、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6.3、劳保用品配发标准的制定
6.3.1、行政课根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操作确定劳保用品类型和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配发标准》,经各部门负责人评审后交总经理批准;
6.3.2、劳保用品配发标准原则上半年审核并调整一次,以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6.3.3、实际使用过程中消耗量与配发标准有较大差异时各部门应及时通知行政课进行审核、调整;
6.3.4、劳保用品配发标准一经批准后,公司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确需领用的,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领用。
6.4、劳用保品的申购
6.4.1、物控组通过对库存劳保用品的清点,对照《劳保用品配发标准》,确定近期需求量;
6.4.2、劳保用品由物控组提出申购,填写《材料规范申请表》,行政课主管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6.5、劳保用品的采购
采购人员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
6.6、劳保用品的验收
6.6.1、劳保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行政课(质量验收)和物控组(数量验收)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6.6.2、劳保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
6.7、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6.7.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储存、不得与仓库其它材料混放;
6.7.2、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6.7.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8、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6.8.1、行政课负责劳保用品发放的批准,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6.8.2、每月15日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日,各部门设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6.8.3、各部门按公司《劳保保护用品标准配置表》填写《领料/用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再由行政课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物控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6.8.4、员工内部调动时,按新部门的配用标准办理退还、转移手续;
6.8.5、对于实习员工,如需领用劳保用品,应在人事课办理录用手续后,到财务部缴纳100元劳保用品押金,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待转为正式员工后,押金如数退还。若离开公司,经人事课负责人签字确认将劳保用品全部归还后,凭《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