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地融入公司和岗位,熟悉工作环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便于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的试用期员工,是指通过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内部竞聘,新入职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试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都要进行试用考察,通过试用,对员工的适岗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
3.2员工的试用期,是指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核之日起,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3员工在接受入职培训期间以及试用期,此期间的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发放,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
3.4员工的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职级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为:
(1)对于外招、内聘职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2)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5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于见习员工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提前转正:
4.1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