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2、适用范围:我公司员工所使用的办公家俱、操作工具、办公工具、资讯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 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1、办公家俱、办公工具登记范围,办公工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与调整;2、资讯工具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与调整发放标准;3、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4、以上标准见制度后附件。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三章 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1、工具卡(附表1)中设不同登记页:办公家俱、办公工具、操作工具、资讯工具。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4、行政及业务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5、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参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如有生活器具等的领用,登记在“办公用具”页中。
第四章 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1、工具领用条件: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B、办公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报计划申请;换领必须以旧换新。C、资讯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有部门报告并经总经办批准,资讯据之调整标准。D、办公家俱由行政统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须具报告经部门经理与行政部批准。2、工具领用程序: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B、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仓库人员在其工具卡上注销旧工具并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新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方可发料。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3、工具交接或退还A、有如下情况:a. 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Ⅰ 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XX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Ⅱ 如退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Ⅲ 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b. 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卡”填写,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Ⅰ 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Ⅱ 如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Ⅲ 如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B、退库手续a. 办工家俱及资讯工具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红字“领料单”,与“工具卡”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注意:家俱退库一定要检查钥匙的完整,电器退库一定要接通电源检查),如完好则在工具卡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b. 办公工具及操作工具需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