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支持新农村建设
省内73个村组的抽样调查,20xx年,平均每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农民产生直接经济效益0.81万元。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的载体和纽带,是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打造现代化农业的有效途径,是辐射带动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桥梁。全省金融部门将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支农的重头戏,积极培育和支持省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去年通过工商联营、直贷等形式共支持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120家,是全国支持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最多的省分行。在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发放异地贷款支持县域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我省银欣集团、长友股份、日月油脂公司等众多知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中,银行信贷均起了重要促进作用。据调查,20xx-20xx年,全省累计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145.3亿元,受益企业4000多户(次)。推动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必要途径。近年来,全省金融机构立足于在健全城镇功能和发展城镇社会服务中寻求商机,重点解决了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小城镇供排水、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涉农金融机构还重点支持了小城镇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及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如房地产开发与装修、建材、农产品交易等领域,对小城镇具有发展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为中心城市配套的加工业也给予了积极支持,推动了全省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改善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信贷投放和发行金融债券支持了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支持了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20xx年,农行**省分行在全省共发放扶贫开发贷款33亿元,扶贫贴息贷款23亿元。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激活农村潜在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解决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突破口,是消化部分领域产能过剩的一个有效途径,是提升农村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有效手段,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和优化全省经济结构、促进全省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金融部门在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引下,推出了助学贷款、购建房贷款等一系列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农户直接扩大消费,引导农村消费结构调整升级。特别是农村信用社通过发放农户贷款,除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外,也用于农民购置农机具、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生产和生活性消费。20xx年,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农户生产性和生活性消费贷款235亿元。总之,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金融部门大有可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金融部门应继续将金融支农的重点放在以上环节和领域,将这些重要环节和领域的资金满足度高低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检验金融部门支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标杆。三、正确处理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关系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应在扩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财政、金融支农的合力。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是两个最重要的手段。从两者的关系看,金融政策体现的是市场手段,支持力度大小受金融市场完善程度和金融生态质量。财政政策体现的是行政手段,支持力度大小受政府财力的约束。作为政府的经济职能,财政政策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具有基础作用。因此,在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针对不同对象,正确处理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发挥好财政政策的基础作用,利用好金融政策的助推作用。对于**省而言,由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金融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农村对金融资金的吸引力相对较低,为发挥好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各地首先需要投入适当的财力投资农村基础建设,支持农村生产发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农村做好铺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支持与银行资金支持的配合、配套工作,以有限的财政资金促进和带动大量的银行资金进入农村,形成强大的资金支持合力。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关系:应在做好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商业性金融支持力度。传统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收益率低,商业性金融介入积极性不高,需要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基础作用,以弥补市场资源配置的不足。相反,现代农业却是面向市场经济的农业,其产品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既需要也适合商业金融的支持。因此,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上要有分工,对于传统农业应在稳定合作金融基本格局的前提下,依靠政策性金融来进行支持,资金供给采取“供给领先”模式,由政策性金融机构主动为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启动农村经济,创造新的金融需求;对于现代农业,则应主要依靠商业性金融进行支持,资金供给采取“需求引导”模式,通过不断满足现代农业发展所带来的新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关系:应在大力发展正规金融的基础上,合理引导民间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过程中,民间借贷对支持农民增收的正面作用不容忽视。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调查,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资金占农户资金需求的69,在银行和农信社力所不及的领域和范围内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尤其是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开办工厂、商贸企业、各种经营专业户等进一步造成了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使得民间借贷的存在更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同时,通过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展开合法的竞争,不仅可以促进正规金融组织提高效率,还能通过优胜劣汰使一些高效率的民间金融组织逐步被纳入正规金融组织体系。支持传统农业与支持非农产业的关系:既要打好“农”字牌,也要打好“非农”牌。传统农业是我国绝大多数农民从事的产业,其发展状况对目前农村经济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金融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不能忽视传统农业,必须保证对农民从事传统农业的资金支持。但是对传统农业支持不能偏颇理解为对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和传统农业产业结构支持,要通过资金投入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营模式,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又必然要大力支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通过支持非农产业发展来改变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从目前看,在非农产业领域,金融要重点关注乡镇企业和县域中小企业,支持农民打工创业,支持农村应用科技研究和农村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四、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资金支持的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督促农村信用社切实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产权管理和内部约束机制,增强资本实力和财务能力,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加大政策性支农力度,继续完善农产品收购融资功能,积极参与农业扶贫贷款业务,适时开办扶贫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中长期开发性业务。坚持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方向,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推动邮政储蓄小额质贷款试点,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探索开展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加强对民间融资的规范和引导,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积极创新,不断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