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须“釜底抽薪”
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将××××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基层减负”喊了很多年,但是基层“压力山大”的状况并未得到有效扭转,形式主义的顽固性与反复性使得基层干部苦不堪言。
常言道:“不治其本,而务其未,譬犹拯溺,锤之以石;救火,投之以薪。”基层负担过重,究其根本,是某些机关领导干部的功利心和错误的政绩观引起的。因此基层减负,也必须从此处下手,瞄准“病灶”,狠下“猛药”,让形式主义不敢、不能、不想“抬头”。
一是落实责任制度,让基层减负形成长效机制。以往有的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只做“传话筒”,事事责任下沉、监督考核看台账,唯材料论英雄,缺乏自己的责任与担当。《通知》明确指出,为基层减负,中央和国家机关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各地各部门应当以此为参照、为标杆,承担起相应的为基层减负责任。在减负的过程中,应该把各级部门机关的职权以清单形式明确下来,对于落实不力的人员要点名批评,限期整改。除此之外,上级主管部门与基层干部应该深入交流,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加以梳理,形成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解除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让基层干部收获改革红利。反对形式主义,决不能走形式。要将减负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置于外界的监督之下,拓宽监督渠道,让基层干部成为“裁判员”。推动基层减负,还要建立健全民主评价机制,让基层干部成为减负成果的验收者,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只有做到真减负、少折腾,让基层干部实实在在地在减负中有获得感,更多优秀的基层干部才能脱颖而出,群众也才会收获更多的幸福感。
三是加强思想教育,让真抓实干成为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