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章 管 理
一、总则
(一)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管理内容包括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售后验收专用章等管理。
(三)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印章管理。
二、印章管理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行政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
(三)市场部负责售后验收专用章的保管。
三、印章保管
(一)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所属印章进行管理,印章保管人员应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严格按审批程序使用和登记。
(二)印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向备案机关报失。
四、用印管理
(一)行政章用印管理
1.公文用印:必须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签发)方可用印。
2.授权委托书用印:须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盖章并进行用印登记。
3.介绍信用印:一般介绍信由行政管理部印章管理人员直接审核用印,并要求使用方在存根上签字;可能存在风险的介绍信应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出具,必要时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具。对外联系业务,需带加盖印章的空白介绍信,须经用印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并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必要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具,由行政管理部登记备案。业务活动终结后,使用部门及时将剩余部分交回公司。
4.证明材料用印:其内容完全真实且不存在风险的,由印章管理人直接登记盖章;其他证明材料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不属于行政管理部掌握的证明信息,行政管理部有权拒绝。
5.信息确认材料用印:因业务往来,需在信息确认材料上用印的,由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同意或签字确认后,行政管理部方可盖章并进行用印登记。
6.企业资质用印:公司内部业务范围内使用,由提出用印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部业务范围外使用,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并标注使用范围,其他用途无效)并进行用印登记。
7.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出具相关证明必须持有效证件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8.工程项目等客户,在我公司出库单加盖公章,需物流运输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二)合同专用章用印管理
1.合同专用章仅用于合同用印,不得用作他用。
2.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咨询服务合同、承揽合同、借款合同、仓储合同等用印,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