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案例; 绕华水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自备运输
车队,在销售水泥的同时,为房地产及建筑业大客户免费提
供送货上门服务, 当期销售水泥取得销售收入 11700 万元(含
税),自备运输车队送货上门服务发生运输和装印搬运费用
均为 500 万元。
筹划: 如果按照该案例的方案,提供的免费运输服务,
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如果将合同修改为运输及
装印搬运费向客户单独收费,比如销售水泥价款为9360 万
元 (含税),运输费价款为 1110 万元 〔含税),装印搬运价
款为 1230 万元 〔含税),合计 11700 万元 〔含税)。这样,
该企业当期销售货物销项税额为 9360÷ (1十17%)
×17%一1360 (万元),运输业务销项税额为
1110÷ (1十11%) ×11%一110〈万元),装印搬
运业务销项税额为 1230÷ (1十6%)×6%一69. 62
(万元)。上述三项业务销项税额合计 1360十110十69. 62一
1539. 62 (万元)。这样避免了额外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运输、
搬运装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风险。
分析:
1
1、在视同销售计算运输费装卸费的增值税时,是在
11700 元售价之外另行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还是从 11700 万
元里面划分出一部分价款作为运输装外费,各地税务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