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家保密 协议
甲方: -~
乙方:
监于;乙方为中方 项目的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甲方可能向乙方披露或乙方主动知悉一定
的机密信息、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下称“保密信息”)。为使和合作
得以开展,双方就上述保密信息披露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签订此协议后方可取得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
该协议从乙方接受评审六请起生效,乙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第二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且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全部或任何部分保密信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涉及及到保密事项时,甲方应当在该保密信息中
注明“保密”字样或采取其他方式注明以提醒乙方,但甲方未尽提醒
并不能免除乙方泄密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应当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甲方/
或关联公司的合同、图纸、会审纪要、变更通知、隐项工程验收单、
材料价格、施工图集、工业图集等, 双方所有来往信函、备忘录、摘
要、研究报告、模式、信息摘要和记录,同时还应该包括所有的复印
及其他相关复制品,而无论载体为节面、电子版本、磁盘或音像资料
抑或其他形式。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