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内容提要】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从当前实际看,许多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问题非常突出,进而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它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由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所制约。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严重限制和阻碍了其发展,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方面主要存在内控环境、人员风险意识、会计信息失真、内部监督等问题,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完善。目前,就如何完善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充分有效地获取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而在内部实施组织管理、计划管理和程序管理,促使各个经营环节充分发挥相互制约、相互调节作用的先进管理方法。军中无法,等于自败,企业无规,等于自乱,内部控制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确保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性、资产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其作用主要是通过控制手段来实现。
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地控制风险,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是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风险主要的控制点应该在三个位置上:一是资金管理,对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调度等实行严格控制,防止资金体外循环,造成企业失血,所涉及到的业务流程有“筹资业务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资金收拨款管理”、“承兑汇票管理”、“资本支出”、“应收账款”、“担保业务”等;二是成本费用管理,对支出项目及金额严格监督,防止循私舞弊,所涉及到的业务流程有“采购业务”、“生产成本”、“修理费”、“人工成本”、“科技开发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销售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三是权力使用,防止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制订《权限指
1
引》落实分级授权制度,分层分级自上而下延伸权限,须按照“更严、更细、更
具体”的原则设置权限,让员工明确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有什么责任、有什么提升机会。 有效控制以上三个主要风险的方法一般包括:职责分工控制、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 一、职责分工控制 所谓职责分工控制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所谓不相容职国,是批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弄虚作假,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
发挥。企业要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梳理并按业务类型归类,使各项经济业务都有相应的业务流程来控制,然后把每项业务流程分解成数个或几十个可控制的步骤,每一步骤都由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使责任落实到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离的不相容职务: 1.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人员、职务要分离。如决定或审批采购物资的人员与执行采购物资的人员要由不同职务的人员处理;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现金。 2.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人员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人员要分离。如经济业务的经办人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人员、职务要分离。如业务经办人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会计记账人员不能同时兼任审核人员。
2
4.保管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人员、职务要分离,如出纳员不能兼任会计记账员。 5.保管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人员、职务要分离。现金盘点要由非出纳人员进行核实,银行对账单要由非出纳人员进行核对确认。 6.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 7.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8.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兼管。 二、授权审批控制 授权审批要求企业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输经济为务与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内容。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条规定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授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权限要清晰。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双方都必须清楚授权的内容和范围,被授权人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力限制。授权必须明确授权的内容是什么、授权的范围多大、谁来授权、授权给谁。二是授权大小应与授权人的级别相适应,高层管理人员可以进行重大的、非同寻常的经营业务和交易事项方面的授权,而一般管理人员,只能进行较小的经营和交易方面的授权。三是权责要对应,“权”、”与“责”要相联系,机构或个人被授予了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制定相应岗位责任制,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四是执行要严格,各分(子)公司和各级人员要按所授的权限办事,不得随意超越权限,定期对经济业务的行权进行审查,对违反授权制度超越权限的要给予相应惩罚。五是要建立反馈控制机制。被授权人要定期给授权人汇报执行情况,仅有授权而不实施反馈控制会影响授权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可能出现下属滥用权限的情况。六是记录要完整。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授权和批准形式,均应有文件记录,用书面授权为主。
3
三、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处理程序,规范会计政策的选用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和完整。
会计系统控制是指企业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如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等,明确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控制职能,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 1.财务报告: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管理体系,包括会计报表、成本报表、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对账单、经营信息快报等,并制定财务报告编制奖惩管理机制,确保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法编制及报送财务报告,对外的报表必须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以会计主管人签名并盖章,并加盖公章。 2.会计政策:公司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企业的会计政策,并在公司中统一颁布实施,严格要求会计人员统一使用会计科目,防止企业调控经营业绩,确保会计政策统一和企业经营业绩真实。 3.会计核算:公司应当建立账务处理体系,正确使用会计凭证控制、会计账簿控制、会计复核控制等手段,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在国家统一的科目基础上,结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统一设置明细科目、部门核算、项目核算等,确保口径统一,核算办法统一,以提高会计报表合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过凭证设计、记录、传递、审核、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4.人事管理:财务人员包括仓库人员和车间统计人员,他们都是内部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使用ERP的用户相关性更紧密),为确保内部控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按照内部控制原则要求,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应该执行
4
垂直管理机制。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向心力、创造力和综合素质。注重财务人员的进出、培训、激励、轮岗等工作。 5.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主要包括财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对账资料、各种备查台帐等,必须建立会计档案信息审核机制,特别是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相关勾稽数据的审核,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四、财产保护控制 财产保护是指为了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包括物资收发、保管制度、定期盘点制度、资产处置制度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二条规定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财务财产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