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1 消防
1.1 消防宣传与教育
(1)结合本公司防火工作特点,进行广泛的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之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1.2 用火管理
(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的,应在动火作业前,履行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在容易发生火灾等重要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4)加强每日检查巡视和定期防火安全自查自纠。
1.3 用电管理
(1)设备安装应由专门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
装。
(2)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陈旧老化电线要更换时,必须报告部门负责人。
(3)配电房和电器设备周围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堆放杂物。配电盘的设置地点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间距,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4)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水壶烧开水,及加热器取暖。
(6)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间距,不准用纸作灯罩。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4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避免高温、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 1.50 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15 米。
(2)室内消炎栓、灭火器附近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室内消炎栓内的水带、水枪、消防卷盘必须按规定配齐,定期检查有无生锈、漏水,防止消防水带霉烂。
(3)及时清除厂区(单位)所属的室外消炎栓附近的障碍物,定期打开消炎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4)定期(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冬天做好灭火器材的防冻保暖工作。
(5)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1.5 消防安全检查
(1)保安队要做好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巡查员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情况,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检查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设施 、器材是否完整,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予以处置。
(2)每月组织人员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3)对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提出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及时落实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整改期间发生火灾,整改完毕后,及时通知复查。
2 危险物品管理
2.1 具有易燃 、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储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坏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2.2 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储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严格隔离。
2.3 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承担 。
并必须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的摩擦。
2.4 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2.5 储存易燃 、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明火作业,不准堆放可燃物品。进入库房人员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消除静电的设备上消除身上可能的静电。
2.6 库区、场区要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物品和杂物要及时清理。装卸作业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
2.7 进入库区 、场区的汽车 、拖拉机必须带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2.8 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坏 、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处理。
2.9 易燃、易爆液化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
2.10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