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收费制度
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收费办法
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
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