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卖方(甲方)
地 址
电 话
项目名称
买方(乙方)
电 话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双
方
约
定
本认购协议书所列房屋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认购协议书。
乙方在签定本认购协议书时,已对《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条款充分知悉,并与甲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甲乙双方签定本认购协议书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的定金,甲方出具定金收据给乙方,该定金系双方将按照本认购协议书约定签定《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担保。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应在签定本认购协议书后7天内携带本认购协议书、定金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如办理按揭购房还须携带按揭贷款申请相关资料,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按揭贷款申请资料的,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前来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签定手续,同时付清应付款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另行处理。
在签定本认购协议书后7日内,甲方不得将本认购协议书认购房屋卖予他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所收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
5、 《商品房购销合同》签定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自动冲抵房款,同时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自动废止。
6、 乙方在签定本认购协议书时已经充分、仔细对建成房屋坐落位置、结构和周边环境有了明确的了解或已对将建成的房屋通过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有了充分了解。
7、 甲方向乙方展示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或其它载体)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说明等,仅供乙方参考,不作为甲方的承诺依据。
8、 乙方对自己向甲方提交的联系方式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需更改联系地址或电话,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无法通知和送达在内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