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配套体系、采购及外协产品的有效控制,确保采购及外协加工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各类产品配套件、原辅材料的采购及外协加工。
3、职责
3.1 采购部是采购产品、外协加工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A、公司各类产品用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
B、采购配套件和外协加工件分供方的选点、布点及新增分供方初选;
C、合格分供方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D、合格分供方名单的管理;
E、零部件采购价格的评定。
F、采购与外协加工合同(含质量保证协议)的签订、管理,并负责配套件技术文件、更改通知的传递发放;
G、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各类产品零部件协作配套过程质量监督、质量改进及改进结果的验收,以及质量索赔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
A、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评定;
B、采购及外协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
C、采购产品进厂检验和试验及日常供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新增分供方的产品质量验证及试验。
3.3 技术部负责
A、向分供方提供采购、外协件的完整、正确的技术文件或/和样件;
B、同分供方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C、新产品开发新增分供方的初选及新增分供方的产品的技术认证;
D、必要时与分供方共同进行技术开发;
4、程序
4.1 分供方初选
4.1.1 配套体系外选点布点
4.1.1.1 当现有配套体系分供方的配套能力、产品质量或价格等方面满足不了公司的配套工作需求时,则需在配套体系外布点。
4.1.1.2 由生产部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供货厂家中优选出部分厂家进行分供方协作配套能力调查,必要时重要物资的分供方需由生产部组织对其实地考察,或由各分供方提供充分的书面材料(如体系认证证书)或者用调查与书面材料相结合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4.1.1.3 在对初选分供方的上述资料和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后选择审查合格的由生产部按要求填写“分供方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报告”(见附录A,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4.1.1.4 调查报告由各部门会签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该分供方即为初选合格
4.2 初选分供方的资格审定
4.2.1 经初选合格的分供方由生产部填写“分供方资格审批报告”(见附录B),送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保证能力评定。
4.2.2 必要时技术部对初选和质量保证能力评定合格的分供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零部件技术认证和样品试装。
4.2.3 质量管理部根椐分供方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报告审查分供方质量管理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还可到分供方进行现场重点核查,最后在分供方资格审批报告上签署意见,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2.4 生产部接到经批准的“分供方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表格”后,才能够将其列入合格分供方名单中。
4.3 采购过程的控制
4.3.1 采购计划的管理
4.3.1.1 计划部门负责采购和外协计划的制定、调整及考核,采购、外协计划需经公司CEO批准后生效。
4.3.1.2 对无合格分供方资格的、取消资格或在停供整顿期限内的分供方不得列入采购计划供货名单中。
4.3.1.3 生产部严格按照采购外协计划进行物资的采购和外协加工,不得在计划外的分供方采购和外协加工。
4.3.1.4 当生产部不能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实现配套产品或物资的采购或发料时,应填写材料代用申请单经主管设计人员同意批准后,方可代料(具体操作按器材代用管理办法执行)。
4.3.1.5 对因生产计划调整而造成的采购或外协计划的变更,由生产部按月度采购计划中规定的系数进行调整,并通知相关分供方。
4.3.2 采购外协资料准备:
A、采购合同;
B、质量保证协议书(必要时);
C、采购技术协议书,新产品开发技术协议书;
D、“三包”服务协议书(必要时);
E、发放到分供方的技术文件;
F、相关的采购计划。
4.3.3 采购合同的签订
4.3.3.1采购合同由生产部负责签订,采购合同应规定采购或外协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或图号)、数量、价格、质量保证及技术要求等。质量保证条款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A、公司验证产品质量的方式、方法、地点。产品改进、改型及及验证结果的处理等。必要时,安排用户到分供方处进行验证;
B、双方发生质量争端时的协调处理方式;
C、分供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
D、”三包”服务承诺。
4.3.3.2 技术部负责签订采购技术协议书,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双方共同确认的图样、技术条件、产品标准和验收标准;
B、对新产品需签订“新产品开发技术协议书”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C、对于配套产品技术资料的发放、更改、回收等应按《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条款进行控制。
4.4 采购产品质量控制
4.4.1 进货检验
按《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4.2 采购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标识
按《产品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控制程序》和《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4.3 信息反馈
公司各有关部门按照《质量信息管理程序》进行采购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必要时对分供方提出改进建议。
4.5 分供方供货质量的综合评定
4.5.1 生产部与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分供方供货质量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结果需主管领导审批,合格的可继续列为合格分供方。
4.5.2 评定内容包括:分供方厂内配套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价格和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
4.5.3 对于连续发生供货质量问题的分供方,质量管理部应及时发出停供整顿或取消资格的通知。
5、相关文件
FDJ/02.05—01A 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FDJ/02.08—01A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FDJ/02.10—01A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FDJ/02.15—01A 产品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控制程序
FDJ/03.03—006A 器材代用管理办法
6、记录
分供方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报告
合格分供方资格审批报告
7、附录
附录A 分供方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报告
附录B 分供方资格审批报告
分供方协作配套能力调查评价报告
供 应 商:
配套 产 品:
调查组组长:
成 员:
调查 日 期:
批 准:
xx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四维公司对协作配套厂家进行配套能力的实地调查和评价。
2、调查立项及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