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医疗保险基金是如何筹集与划分的?
答:一)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个人缴纳的基
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分为统筹基金与个
人账户,即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
人帐户, 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按参保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 将个人缴纳比例与单
位缴纳应划入个人帐户比例合并后, 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和年龄段,按如下
比例取整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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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划入个人帐户资金额,低于 500 元者补足到 500 元;
70 周岁以上(含 70 周岁) 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低于 600 元者补足到
600 元;80 周岁(含 80 周岁) 以上,低于 800 元者补足到 800 元。
(二) 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
疗救助,用于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8 万元) 以上符合规定的医
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 18 万元。大病医疗救助缴费标
锥为每人每年 100 元,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