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协议
甲方:安徽皖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实施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国家、省、市人事政策、法规文件及其有关精神和通知、通告等信息性、指导性、实施性方面资料,解答有关社会保险的问题。
2、 代办社会保险:受乙方单位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为乙方的员工代办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提供已代办社保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指定专人服务:甲方指定专人与代理单位长期专线联系。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已跟委托甲方代办社保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2、乙方承担委托甲方代办社保员工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社保费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并支付委托甲方代办社保员工合同期满或终止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3、 负责收集员工办理社保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及时提供给甲方。
4、 每月定期核对甲方提供给乙方委托人员的名单,及时提出修改。
5、 负责按每人每月人民币40 元(大写金额:肆拾元 )的标准向甲方交纳社会保险代理服务费。
6、 其他收费(含工